·商铺论坛全新上线,访问地址:http://www.3puok.com/bbs/......
您的位置:首页 >> 新资讯中心 >> 管理实务 >> 正文内容
  • 开发商多收五通费 为啥一年多还不退?
  • www.3puok.com 2011-04-14 11:20:36 
  • 中国搜铺网

    业主投诉

      开发商不退多收的费

      2006年,我购买了江北区观音桥聚金花园小区的一套住房。开发商重庆聚金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聚金公司)与我签订预售房合同时,向我代收了5000元的五通费。双方当时约定,该项费用最后以有关部门核准的金额收取,多退少补。

      2009年,我接房时,开发商没有给我代收的五通费发票,到底是多少费用也只字未提。为此,我和其他业主投诉到物价部门。物价部门回复认为,开发商多收了每户756元,责令聚金公司予以退还,但该公司不予理睬。上月底,我和几位业主再次找到该公司,仍不见回复。多收这几百元的五通费,拖了近2年都不还,这样的商家,不知道还有什么诚信可言。

     

      江北聚金花园15号楼E栋业主骆女士

      聚金公司

      工作人员拒绝采访

      昨日上午,骆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盖有渝中区物价局公章的证明材料,时间是2009年9月16日。

      该证明中写明,渝中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经调查核实认定,聚金花园经济适用房水、电、气及闭路电视安装收费应为每户4244元,实收每户5000元,每户多收756元,责令聚金公司予以退还。

      骆女士称,拿到渝中区物价局的回复后,她和其他几位业主曾多次找过聚金公司,但一直未得到聚金公司的答复。

      记者随后找到聚金公司。其工作人员称,具体负责此事的张姓(音)负责人不在,拒绝接受采访。但另一谭姓工作人员透露,刚在公司看到张姓负责人。

      律师表示

    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

      对此,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毅表示,开发商与业主的协议中,五通费属于开发商的代收费用,开发商无随意处置的权利,多余费用应该退还给业主。

      连律师称,业主可先与开发商协商,如协商不成,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(

    据中国搜铺网(www.3puok.c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