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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介服务 仍难让“上帝”满意
  • www.3puok.com 2012-03-19 10:03:35 
  • 中国搜铺网

      3·15维权出击

      前几年,本报与其他媒体共同声讨中介“3点佣”,至今佣金收费已较为规范,今年本报接到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中介服务上。客户买房前中介是否已做尽责说明?客户签约后是否提供一条龙服务?签约前你可能是条“水鱼”,签约后你可能是一块“砧板肉”,所谓诚信服务与一条龙服务都与你无缘。今年“3·15”维权出击,记者采访两个典型案例,一个是被蒙骗的首次置业者,因不清楚赠予房屋出售所涉及的税费而可能要付出十几万的税费,现在侥幸只交了1万元定金;一个是签约后因中介人员离职而无人跟进服务,不得不自掏腰包另找他人代办。苦主吴先生表示,在买房前他们已多方查找资料,但还是没有发现赠予房屋涉及高额税费的“陷阱”。他以自己的经历告诫广大消费者,买房千万别冲动。 

      案例一

      买方:老公偷卖老婆获赠房要交重税

      中介:买方已知悉房屋为赠予得来

      买方吴先生自述:上月底,我在裕地产中介经纪极力推荐下看了白云区广园新村景泰西某单位,该房建筑面积约69.36平方米,报价63万元。当时中介没有将房屋产权的具体情况告知我们,只是讲该房屋业主现已移居美国,业主的先生可办理该物业的出售。两天后,该中介约我们与业主的先生见面,当晚在该中介游说下我们与业主的先生签约,并交付1万元定金。签约时业主方没有携带房产证前来,该中介仅出示了房屋查册表。当时我们看到房屋查册表上房屋来源为“赠予”。该中介说,问过业主的先生名下没有房屋,夫妻也只有这一套房屋,且证已满5年,要征的个人所得税只需要1%。签约后,我们咨询了其他朋友,得知若业主名下有多套物业,出售赠予房屋要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按总价60多万元计算税费可能高达10多万元。于是,我再问该中介,业主家庭名下房屋的套数,他才说业主先生名下没有房,但业主本人有多套房屋,的确存在20%的个税。该中介后来又说,可通过报低价避免重税。我曾为此事报警,警方建议我们与中介方一起到房管局咨询赠予税费的问题,但该中介却拒绝前往。对此我对该中介以及业主的言行已完全失去信心,希望可以解除合同,拿回1万元定金。

      中介解释:裕地产中介表示,当时他们已向吴先生说明房屋为赠予所得,他们当时只问了业主的先生名下的套数,没有问他太太的套数。该中介承认业主未到场签约,也没有授权让丈夫出售房屋,但他们在合同备注一栏写上约定业主将于日回穗履行房屋递件手续,若未能出现业主的先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该中介承认的确建议买方报低价来避税,广园路一带以前6500元/m2报税可通过,现在已升到6700元/m2,但比超过“9字头”的成交价要低一截。

      中介协会处理意见:该案已在处理过程之中。受理该投诉案后,经初步调查,发现裕公司未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备案手续,经办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检查手续,属违规执业,已移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。目前,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已发出《整改通知书》,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。如限期未整改的,将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。

      记者调查:广州市房屋“限购”是以家庭为单位。中介坦承,当时只是向业主的先生求证房屋套数,没有询问业主一家的房屋套数,是缺失。此外,业主的丈夫未具备签约身份,也是这宗交易的致命伤,作为中介从业人员,他们深知非业主本人或业主合法授权的代理人是不可以签约的。据中介协会的法律顾问表示,基于这一点,这宗交易基本可认定为无效合同,如果当事人各方对房屋买卖合同、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效力有争议,或者认为其他当事人损害自己权益造成损失的,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
     

     


    据中国搜铺网( www.3puok.com)